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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乐学院关于2023-2024学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、十佳心理委员评选结果的公示

发布时间:2024-06-14 14:02:04 点击:0

  根据《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3-2024学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音乐学院于6月7日-14日开展了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和十佳心理委员的评选工作,经学生申请、辅导员初审、学院复审,拟确定胡艳为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,马晓颖、陈不移、沈婷、何佳文、田小洁、胡雨柔6名同学为十佳心理委员,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两天,从2024年6月14日到2024年6月15日。

  如师生有异议,在公示期内,可通过有效方式(如实名投诉等)向音乐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投诉、提出质疑。

  受理电话:023-62335436

  邮箱:331406506@qq.com  

  联系人:黄小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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